江苏丰之源有限公司遴选缝制设备供应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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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采购需求:江苏丰之源有限公司供应江苏方源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恒实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所需缝制设备,现分四个标段遴选设备供应商,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一:缝前设备(主要包括裁床、铺布机类等),确定5家供应商;
标段二:缝中设备[主要包括梭织类、针织类、箱包类、特种设备(智能化设备)等],确定16家供应商;
标段三:缝后设备(主要包括定型整理类等),确定5家供应商;
标段四:吊挂系统设备,确定3家供应商。
2.2 项目金额:共约1.2亿元(为两年采购预估数,以合同期内实际发生金额为准),企业自有资金。
2.3交付时间:按采购需求供货。
2.4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共两年。
2.5本项目采购只接受缝制设备制造商参加,每个供应商根据自身产品情况可以投一个或多个标段,兼投兼中,供应商成交入围后其产品可以在成交的标段销售。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采购。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磋商供应商应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磋商供应商必须为所投品牌产品的制造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6日9时00分到2024年05月6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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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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