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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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1,782.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保护区管护站维修改造):
合同包预算金额:561,78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61,782.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房屋施工 | 管护站维修改造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61,782.00 | 561,782.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竣工交付、验收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保护区管护站维修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保护区管护站维修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近两年内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磋商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8)、被授权人参与磋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9)、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违反规定的,其磋商均无效;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3: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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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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