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黑龙江省北安海星300MW风电和主星100MW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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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三峡能源黑龙江省北安海星300MW风电和主星100MW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报告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分别开展北安海星300MW风电及配套(30MW/60MWh)储能项目和北安主星100MW光伏及配套(10MW/20MWh)储能项目的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工作,并分别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
服务期:计划服务期限30天,计划服务开始日期:2024年6月1日,计划服务结束日期:2024年6月30日。
最终由采购人指定其所辖的项目公司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支付相关费用。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同时具有1个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报告和1个陆上集中式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报告编制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文件);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2020年~2022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
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价。
采购人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 4月 30 日 15 时(北京时间)。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 2024 年 4 月 30 日 15 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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