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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计算内蒙古分公司B区智能运维管理系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呼和浩特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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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计算内蒙古分公司B区智能运维管理系统工程(招标编号:I1100000755569369001),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计算内蒙古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次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计算内蒙古分公司B区智能运维管理系统工程,建设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和林格尔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云计算内蒙古信息园,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B6动力中心及B7、B8、B9、B10数据中心智能运维系统的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主要包含内容如下:

(1)超融合服务器设备供货、安装施工以及软件部署,与A区现有服务器形成冗余备份等。

(2)动环采集柜、传感器和通讯线路的深化设计。动环采集柜、温湿度传感器、露点传感器、水浸、氢气探测器、电池监控模块等设备供货、安装和布线施工、接入智能运维管理系统的现场设备的监控布线施工、系统联调等。

(3)极早期安装和采样管布局的深化设计,极早期报警控制器、采样管、采样孔等设备供货、安装和布线施工、系统联调等。

(4)制冷群控系统传感器、冷站通讯布线和二次控制原理图的深化设计。冗余PLC控制器、IO模块、通讯模块、传感器、集成控制柜等设备供货、安装和控制线缆布放施工、接入系统的智能化设备的控制布线施工、系统联调等。

(5)补油控制系统传感器、监控布线和二次控制原理图的深化设计。燃油系统传感器、控制器、控制柜等设备供货、安装和线缆布放施工、系统联调等。

(6)中压电力监控系统的监控分站控制屏安装和监控布线深化设计,通讯装置、控制装置、监控分站控制屏等设备供货、安装以及和现场电气设备的监控布线施工、系统联调等。

(7)能耗管理系统深化设计,软件能耗监测功能配置、能耗指标计算以及能耗报表功能开发。

(8)机房内摄像头和监控布线深化设计,摄像头的安装和布线施工以及系统调试等。

1.1.1 预估规模:不含税6678.5059万元(其中设计服务部分不含税113.5765万元,设备采购部分(硬件)不含税3082.2264万元、技术服务部分(适配接入软件)不含税1801.2万元,施工部分不含税1681.503万元),含税7345.417192万元;

1.1.2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符合云计算内蒙古分公司各项要求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1.3 项目实施地点:呼和浩特市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云展路东段-中国电信云计算内蒙古信息园;

1.1.4 计划工期:订单下达之日起90天内完成初验【其中B6、B7、B8一期智能运维管理系统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3-4)2024年6月20日前完成初验】;

1.1.5本次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1名。

1.4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服务(评估产品编码CP01715)。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率65%,设备采购部分(硬件)不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082.2264万元,技术服务部分(适配接入软件)不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801.2万元人民币,施工部分不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681.503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1.2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3.1.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如下资质:

(1)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1.4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含)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已完工的1份费用不低于300万元(含税)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包含数据中心、IDC机房、大型数据机房、通信枢纽等涉及的群控或极早期或动环或中压电力监控系统或补油控制系统或能耗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设备供货(含安装)或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单项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金额、签订时间、签字页等关键页。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同一框架仅视为1份业绩,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同时须提供验收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文件等。如合同或者框架协议+订单中无法体现相关承包的工作内容必须由委托方出具加盖公章或者部门章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将否决其投标。

3.1.5 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投标文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电子证书扫描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电子证书使用时限应有效,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同时提供证书查询网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应派有专职安全员(2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1.6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造价或其他咨询服务的;

(4)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5日00时00分至2024年4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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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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