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外包-驻场运维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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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外包-驻场运维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IT外包-驻场运维一体化服务项目。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IT外包-驻场运维一体化服务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400万元人民币(含税价),服务地点(适用于标包一、标包二):全国。
1.2招标内容
分包 |
服务内容 |
内容明细 |
标包一 |
网络驻场运维服务 |
1、 客户网络监控运维 网络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核心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负载均衡、波分复用等设备及接入端、分支机构、局域网内的相关设备。 2、中国电信广域网驻场运维 基于中国电信CN2 MPLS-VPN、SD-WAN等网络环境的广域网驻场运维服务 |
标包二 |
桌面驻场运维服务 |
1、 信息安全管理及防护 2、 服务器管理 3、 应用系统运维和现场支持服务 4、 无纸化会议保障 5、 桌面应急 6、 信息资产管理 7、 其他服务内容 |
★1.3合同履行期限(适用于标包一、标包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4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标包划分情况如下:
标包一:预算金额为800万元人民币(含税价);
标包二:预算金额为600万元人民币(含税价)。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单项限价,最高投标单项限价为:
标包 |
服务类型 |
人员级别 |
驻场标准(小时) |
最高投标单项限价 |
最高投标单项限价 |
标包一 |
网络驻场运维服务 |
初级 |
5*8 |
14,000.00 |
1,320.00 |
5*12 |
17,500.00 |
||||
7*24 |
20,000.00 |
||||
中级 |
5*8 |
18,000.00 |
1,500.00 |
||
5*12 |
22,500.00 |
||||
7*24 |
25,000.00 |
||||
高级 |
5*8 |
20,000.00 |
2,000.00 |
||
5*12 |
24,000.00 |
||||
7*24 |
28,000.00 |
||||
资深 |
5*8 |
24,000.00 |
2,800.00 |
||
5*12 |
28,000.00 |
||||
7*24 |
32,000.00 |
||||
标包二 |
桌面驻场运维服务 |
初级 |
5*8 |
12,000.00 |
425.00 |
5*12 |
15,000.00 |
||||
7*24 |
18,000.00 |
||||
中级 |
5*8 |
16,000.00 |
850.00 |
||
5*12 |
19,000.00 |
||||
7*24 |
24,000.00 |
||||
高级 |
5*8 |
17,000.00 |
960.00 |
||
5*12 |
20,000.00 |
||||
7*24 |
24,000.00 |
||||
资深 |
5*8 |
18,000.00 |
1,000.00 |
||
5*12 |
22,500.00 |
||||
7*24 |
25,000.00 |
||||
标包 |
服务类型 |
内容明细 |
最高投标单项限价(含税价) |
||
适用于标包一、标包二 |
增值服务 |
月报服务 |
400元/点 |
||
短信通知API |
42.5元/月 |
||||
网络优化(咨询/集成) |
2900元/人/天 |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单项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业绩要求(适用于标包一、标包二):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签订的同类型(IT运维服务类)业绩,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可提供框架合同或单项合同,仅提供订单视作为未提供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至少1份。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1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成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 (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5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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