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热分析红外质谱联用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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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DLDC
项目名称:同步热分析红外质谱联用系统采购;
预算金额:290万元;
最高限价:290万元
采购需求: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同步热分析红外质谱联用系统采购 |
1 |
套 |
290万元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需求范围内货物(含软件)的采购(或生产制作)、包装、运输、到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2)采购需求范围内所有货物(含软件)质保期限不少于二年,质保服务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本产品允许进口进口产品投标。若选用进口设备,需要取得设备原厂或者原厂授权的在中国的独家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需要明确授权给同步热分析红外质谱联用系统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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