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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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号:WSX24A00023
项目名称:巫山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态氧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94,300.00元
最高限价:2,794,3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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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液态氧,满足医院临床用氧。 | 2,794,300.00元 | 1003.35 | 立方米 | 最高限价为单价限价2785元/ m³,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有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2)须具有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
(3)须具有《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4)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证》,《药品再注册批件》 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
(2)具有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用氧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含医用氧)。
(3)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4月22日 至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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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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