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哈高速改扩建项目督导抽检试验检测费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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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采购内容:采购1家信用良好、具有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试验检测机构,工作环境、仪器设备、试验检测参数、常驻试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能力水平、交通工具等条件须满足随时开展高速公路日常督导抽检试验检测工作的需要。
4.检测指标主要包括:对路基、路面、桥隧等工程所用的集料、水泥、波纹管、钢筋、钢绞线、橡胶支座、防水板、沥青、矿粉、混合料、标线涂料、玻璃珠等原材料和产品进行抽检试验,对混凝土回弹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衬砌厚度、桩基、面层厚度、平整度、压实度、渗水系数、摩擦系数、构造深度以及标线逆反射系数等工程实体质量指标进行抽检。技术指标包括: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设计文件等。
5.试验检测标准要求:供应商在试验检测工作中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的施工和试验检测的标准、规范、规程及有关设计要求执行。
6.对供应商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道桥或相关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部颁发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检测经验,至少在1个类似公路工程检测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道桥或相关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部颁发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检测经验,类似公路工程检测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试验检测师:3人,具有道桥或相关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部颁发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5年以上工作经历、3年以上公路工程检测经验。
(4)助理试验检测师:5人,持有交通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证书,具有3年以上公路工程检测经验。
在合同期内保持试验检测工作环境、仪器设备、常驻试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水平、交通工具等满足随时承担日常试验检测工作的需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供应商无法满足上述条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7.付款方式及条件:试验检测费在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试验检测报告得到采购人确认后,分两次性付清。
8.试验检测服务费用的计算:
(1)报价要求:本包组报价按比率进行报价,所有检测项目均采用同一个比率,报价标准参考辽宁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函[2007]37号)收费标准及合同条款规定(详见本章第2.11条),未包含的参考市场价进行结算,超过供应商总报价部分不予支付。
报价包含本项目人员工资、设备、售后服务、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
注:比率是指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如:原价格100元,给与采购人价格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2)结算方式:
试验检测服务费用=实际完成的试验检测工程量×单价×比率
9.验收: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的施工和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有关设计要求执行。
10. 技术文件要求:试验检测报告一式二份,其中一份试验检测机构留存,一份交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证书及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登录后查看)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2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3月2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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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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