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电信海南分公司中心仓库安全隐患整治改造工程-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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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概况:2024年中国电信海南分公司中心仓库安全隐患整治改造工程。
1.2项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1.3采购内容:新建一套自动喷淋灭火系统以及配套增设的消防加压泵、消防水池,增设视频监控系统及增设智慧消防监测及灭火设备,以及消防配套设施改造,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4采购金额:预算金额2096307.17元,价款为1883811.29元,其中设备部分价款为1073821.55 元,施工部分价款为809989.74元;税款总额为212495.88元。
1.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工。
1.6比选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选取1名中选人。
1.7合同签订方式:按中选人的中选价格签订合同。
1.8质量要求: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中国电信通信物资仓库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电信办发〔2020〕33号),以及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中的相关要求。
1.9结算方式:施工费按最新发布的《2017海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和《2017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计算,未在上述定额中的乙供材料价格首先按设计预估选用月份的《海南工程造价信息》、否则按市场询价取费标准执行。最终结算以比选人的审计部门项目结算批复意见为准。施工部分在合同金额内以实际工程量计算。
1.10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为1883811.29元(不含税),其中设备部分最高参选限价为1073821.55元(不含税),施工部分最高参选限价为809989.74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12(登录后查看)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财务要求: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须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提供相应税务证明及承诺函。
2.3信誉要求:参选截止时间前,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选人存在以上处罚(记录)日期至今已满3年(含)的除外。要求参选人提供承诺函和“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页面截屏。
2.4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换发前现行有效的资质证书依据资质对应关系提供。
2.5人员要求:参选人须为本项目设置专职安全员1名,要求具备国家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C证。注:须提供以上人员2023年10月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以及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书须体现有效期,否则提供证书有效期的证明(网站截图或证书年审材料等)。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按第(6)、(7)条要求提供中国判文书网的截图、按第(8)条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的截图、按第(15)条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
2.7本项目设备部分接受代理商参选申请。代理商参选的,主要设备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2.9控股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满足要求并在参选文件中填写完整的《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30分至2024年04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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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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