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氯化稀土浓缩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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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氯化稀土浓缩系统采购已经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批(文件文号:内工信投规字(2022)464号、内工信投规字〔2023〕79 号)。招标人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出资,项目总投资约376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氯化稀土浓缩系统采购
2、项目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氯化稀土浓缩系统供货及安装,本系统包含冷凝水预热器、加热器、分离器、冷凝器、真空装置、洗涤系统、冷凝水储罐及配套的各类泵阀,处理能力为40m3/天氯化稀土溶液(可调节)。
4、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约376万元(含税)
5、本项目供货周期及质保期:
供货周期:投标方中标后,50天内具备发货条件,等待招标人发货通知;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
质保期:12个月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潜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截图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8年1月1日-至今石墨材质的蒸发浓缩系统供货业绩至少一份。(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配套部分发票扫描件,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应的要求,需提供附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技术协议);
6、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设备制造商;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包含联合体牵头人);
8、本项目不允许转、分包。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
: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2日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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