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九畹溪•花桥河乡村旅游服务配套项目钢桥采购及安装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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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秭归县九畹溪•花桥河乡村旅游服务配套项目钢桥采购及安装
2、采购方式:比选
3、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4、履约期限:40日历天,具体施工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5、建设地点:秭归县茅坪镇九畹溪•花桥河乡村旅游服务配套项目现场。
7、质量要求:质量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工程设计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
8、安全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遵守国家与相关部门、湖北省和宜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比选采购活动;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须包含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各一人,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施工员(或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5)供应商若有委托代理人,则委托代理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若有委托代理人,则委托代理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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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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