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公安局消防、水电社会化服务采购公告(二)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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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丰县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2.0626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02.0626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丰县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
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供应商上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需包括(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a供应商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b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c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2日 至2024年04月18日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24 14:30 (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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