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干化学分析试剂采购项目(进口)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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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干化学分析试剂采购项目(进口)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干化学分析试剂采购项目(进口)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41xzjk053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干化学分析试剂采购项目(进口)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111523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干化学分析试剂采购项目(进口)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111523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①所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件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11: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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