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埠二期非机动车充电桩单位招商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 安徽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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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服务项目简要描述 |
现需为四十埠二期选聘一家非机动车充电桩单位。 |
二、采购要求
交货地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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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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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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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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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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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供应商库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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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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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
营业执照里的经营范围需包含充电桩安装、运营等 |
三、响应指标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2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安装完成 |
3 |
付款方式 |
每月统计用电量,确认完毕后3日内向我方付款。 |
4 |
必要服务条件 |
本招商项目要求合作商必须购买场地意外险。 |
四、报价须知
1.意向合作商的报价为电费: 元/度;管理费: 元/度,合计报价为:人民币 (大写) 元/度(小写)。
2.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含产品生产、制作、运输、安装、检验及售后服务、税金、工时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供应商报价时请予以充分考虑。
3.未按照公告要求对所投产品参数要求进行响应的、未按照公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4.参与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满三家或以上,不足三家的可再延长一个询比周期或重新安排采购。
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或虚假供货的、不按公告要求或合同约定履约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视违规情节轻重禁止其参加自行采购项目。
五、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自定义评审法
评分标准:设招商最低限价为电费及管理费合计1元;招商最高限价为电费及管理费合计1.3元/度。(报价低于招商预算下限或高于限价,均按无效报价处理),选取最接近且略高于平均价的为我方最终合作商。
六、报名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09时05分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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