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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烟草清远市有限公司清新区分公司职工书屋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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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登录后查看)受广东烟草清远市有限公司清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东烟草清远市有限公司清新区分公司职工书屋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能力承担本工程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广东烟草清远市有限公司清新区分公司职工书屋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详见用户需求书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承包方式: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形式,由承包方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运输、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验收合格、包税费的包干形式。施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再额外投入任何相关费用。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进行适当调整,但本工程总费用不予变更,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额外索赔或补偿。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项目地点: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太和路40号烟草办公大楼5楼

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完成施工,合同生效后7天内进场施工,工期从进场之日起计。

最高限价金额(元)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00元)。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根据烟草行业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管理要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以招标人提供的名单为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6)根据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管理要求,向行业内干部职工行贿,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投标人(以招标人提供的名单为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涉及相关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资格声明函》)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起计算)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等,提供相应查询结果截图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查询结果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文件仍需要提供自行查询的相应截图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资格声明函》、《企业股东查询结果》、《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1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法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如投标人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提供《资格声明函》)

三、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8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17:00:00期间(北京时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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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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