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雷达卫星影像应用效能评估(第二次)(第1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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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单位现需开展雷达卫星影像应用效能评估项目,内容主要为开展不同视角雷达卫星影像应用和精度评定方法研究,通过作业系统评估雷达卫星影像在实际使用中的应用效能,要求在合同签订16个月内分批次交付,交付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经费预算950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有承担项目明确的建设内容业务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直接或间接外商(含港澳台)投资,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其中:具有承担项目明确的建设内容业务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这3条资格条件考核标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一致,应提供相关承诺;无直接或间接外商(含港澳台)投资需提供:①投标供应商无直接或间接外商(含港澳台)投资的书面声明②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③投标供应商承诺书。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①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格;②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资质。
五、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4月12日(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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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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