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勤务指挥中心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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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ZLCG-2024-005
项目名称:礼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勤务指挥中心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礼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勤务指挥中心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1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30,000.00 | 1,53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完成产品的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礼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勤务指挥中心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礼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勤务指挥中心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应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声明;(8)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9)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3: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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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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