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防护栅栏金属网片和沥青砼联合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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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1.1二公司雄忻高铁项目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忻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96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业主)为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 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山西省出资,资本金以外使用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50%。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忻高铁山西段XXZQ-5标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1.2三公司沈白项目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沈白高铁辽宁段TJ-2标项目沥青砼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集采中心),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沈白高铁辽宁段TJ-2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二公司雄忻高铁项目
本项目为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起自京雄铁路雄安站,经河北省雄安新区、保定清苑区及望都、曲阳、阜平等县,山西省五台山风景区,忻州市五台县、定襄县,接入忻州西站,正线全长342公里,全线设12个车站(含一个预留车站),雄安新区地下利用拟建的东西轴线隧道工程进行布设,同步建设相关存车场、存车线。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山西段起自北太行山隧道进口DK164+856.26(含天生桥2号大桥大里程桥台)至山西省五台山风景区,忻州市五台县、定襄县,接入忻州西站,正线长122.379 km,共设3个车站。
建设工期:计划工期1642日历天,开工日期 2022-10-01 ,计划竣工日期:2027-03-31。
本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路基1.945km,特大桥34.34km/3座(其中2座为单线特大桥),轨枕预制及运输,顿村线路所、既有综合维修工区增设应急救援存车线工程,无砟轨道(含精调),本标段范围内相应的大临及配合辅助工程、配套工程,里程/范围:DⅡK254+072.81~大西DK200+451.631(含忻州西站相关工程),正线长度33.345km。
2.2三公司沈白项目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沈白高铁辽宁段TJ-2标项目经理部位于辽宁省境内,沿线经过“三市四区九街道办”,三市分别是沈阳市、沈抚新区、抚顺市,四区分别是大东区、浑南新区、高湾经济区、顺城区4个行政区,九街道办分别是山嘴村、后凌村、满堂街道、高坎街道、高湾经济区、河北乡、葛布街道、将军堡街道、顺城街道。起讫里程DK12+000.00~DK44+974.18,线路全长32.974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二公司雄忻高铁项目
JSZL01包件、JSZL02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或生产作业线;
(3)生产能力:年供应能力要满足招标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4)财务能力: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不存在年度连续亏损的情况,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至少2份;须提供合法有效对本项目生产标的物的授权书;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年)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招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报价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前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前)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国铁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及所参与包件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9)特别说明:本次招标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联合招标采购,对上次参加该两个包件投标且已缴纳相关费用的供应商本次免收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可直接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2三公司沈白项目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如投标单位为个体工商户,则无法人资格及注册资本金要求);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
(4)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5)最近五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五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6)投标人近5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列入“合作方警示名录”。
(7)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特别说明:本次招标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联合招标采购(招标编号:ZT17-JCZX-LC-2024-003),对上次参加该包件投标且已缴纳相关费用的供应商本次免收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可直接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0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标书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22日10时00分。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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