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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万兴宜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万石镇一期13.4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苏州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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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

2.2 规    模: 华能万兴宜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万石镇一期13.4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由华能万兴宜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利用石材城部分屋顶和部分规上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550Wp单晶硅高效组件,计划装机容量约为13.4266MWp,交流侧并网容量11.75MWac。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包括光伏发电系统以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拟采用0.4kV电压等级接入原有或新建的配电系统(以接入批复意见为准)。

2.3 标段划分: 华能万兴宜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万石镇一期13.4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江苏省宜兴市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工期不超过3个月,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华能万兴宜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万石镇一期13.4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含审查)、接入系统(含审查)、对侧间隔改造、数据传输至指定新能源管理系统等;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仓库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试运行、投产、电力质监、竣工验收(含国网公司并网验收等)总承包;完成消防、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三同时”和档案专项验收;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工程协调、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310.00万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行政审批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容量不低于20MWp(其中每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2MWp)的光伏电站初步设计阶段设计业绩(E)和施工业绩(C),或累计容量20MWp(其中每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2MWp)以上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证明文件,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分包业绩不算)。

(4)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明文件(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需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12日17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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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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