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大宗物资联合采购的(ST2024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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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蔬菜及豆制品类;标段二:猪肉类;标段三:大米类
▲本项目使用单位为:温州市行政中心食堂、温州市公安局食堂、温州市财税局机关食堂、温州市教育局食堂、温州市水利局食堂、温州市廉政教育中心、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温州市瓯海区府机关食堂,中标人需要与各使用单位单独签订采购合同,统一配送时间为2024年06月01日开始,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标段,服务期为半年期(即2024年06月01日至2024年11月30日),采用1+1模式,合同半年一签,服务时间到期后,在未确定新供应商前,原供应商需按原合同继续履行,在合同期内,中标人的服务质量合格,经联合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根据需要可签订下期服务合同。
温州市廉政教育中心因综合客观因素,对供应商(大米、食用油、调味品、面粉杂粗粮、奶制品除外)不做强制性配送要求。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或个体工商户;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
2、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食品食品安全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请2024年4月03日至2024年4月22日(每日0时0分-23时59分),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人民币3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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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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