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融创基地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融创基地项目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友谊县谊达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融创基地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友谊县友谊路,南临文化小区,北临烟草专卖局,东西为空地;
2.3建设规模:新建六层办公楼(地上六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4027.15平方米,建筑高度22.60米。
2.4招标控制价:11,365,352.8元;
2.5计划工期:2024年05月0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总工期214日历天(上述开(竣(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中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中型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3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下载时间为下载时间为2024年04月02日17时00分至2024年04月10日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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