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第二医院综合楼机械车位项目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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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金华市第二医院综合楼机械车位项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C-2024G022801
项目名称:金华市第二医院综合楼机械车位项目项目
预算金额(元):860000
最高限价(元):8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华市第二医院综合楼机械车位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总工期9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在收到进场通知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初验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型及以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①投标单位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 ②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同时提供相关招标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及合格证。若以联合体形式响应①的,提供联合体协议,需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联合体任一成员至少具备其中一本许可证;若以联合体形式响应②的,提供联合体协议,需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任一成员均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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