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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实施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路径研究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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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实施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路径研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一)实施必要性

随着上海经济的持续增长,以及城镇化、机动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预计上海市交通行业能耗增长将持续,“十四五”期间增速约为3.7%-4.4%,到2025年,交通领域能耗总量将达到4000-4200万吨标准煤;到2035年,交通领域能耗总量可能达到5800-6000万吨标煤。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按照《上海市交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加强双碳治理能力建设,开展上海市实施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路径研究,分析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双控提出背景和两者关系,梳理上海市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双控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辨析不同时期实施“双控转变”总量和强度的考核指标构成,提出上海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的政策建议。为我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合理评价财政性项目,以及安排未来年度预算提供重要参考。

(二)立项依据

2021年6月25日,《上海市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2023年4月22日,《《上海市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2023年1月18日,《上海市交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2023年7月18日,《上海市交通行业2023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上海市实施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路径研究,分析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双控提出背景和两者关系,梳理上海市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双控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辨析不同时期实施“双控转变”总量和强度的考核指标构成,提出上海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的政策建议。

2、形成《上海市实施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路径研究》研究报告。

三、运行管理及保障措施要求

投入管理:项目联系人1名,项目负责人1名,分管人员2名。由于建立了产、学、研一体化机制,和其他研究机构有着紧密的联系和合作关系,可以提供交通领域各个行业的专业人才,为课题研究的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财务管理:项目工作经费由财务部提供专项经费保障及监督管理工作,设置项目经费经理,统筹管理。

实施中及实施后的保障措施:由于交通节能减排工作起步较早,和本市交通领域相关单位紧密的合作关系,工作机制成熟,为该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成果要求

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按照《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交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加强双碳治理能力建设,开展上海市实施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路径研究,分析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双控提出背景和两者关系,梳理上海市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双控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辨析不同时期实施“双控转变”总量和强度的考核指标构成,提出上海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的政策建议

数量目标:《上海市实施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路径研究》研究报告。

质量目标:报告通过专家评审。

时效目标:按计划时间节点提交报告。

社会效益目标:报告内容得到应用,为交通行业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技术支撑。

满意度目标:报告使用人员满意度达95分以上。

 

五、项目进度要求

项目计划实施月份:2024年3月-12月

1、2024年3月—2024年4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开题。

2、2024年4月-2024年6月:开展上海市实施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路径研究。

3、2024年6月-2024年8月:提出上海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的政策建议。

4、2024年8月-2024年10月: 编制《上海市实施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路径研究》研究报告

5、2024年年11月: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六、人员要求

1、报价人需拥有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丰富的行业工作经验;

2、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相关工作经验;

3、成交人组成专项工作团队,并将专项工作团队人员配置情况报采购人,经采购人认可后,即时开展工作,以确保其专业服务的质量。成交人应确保不得随意更换其工作团队成员。

 

 

七、验收方法

最终报告采用专家评审方式验收,由专家组出具评审意见。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作为结题依据。

 

八、成果权属

成交人应对编制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过程性研究内容和最终成果保密。

最终成果(包括中期报告及最终工作成果)版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成交人不得对外发布、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研究成果。

九、付款方式

完成合同签订支付50%,项目整体完成后支付尾款,最终以财政拨付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响应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3日 至 2024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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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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