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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医学院附属淮海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EPC总承包t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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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公告发布时间:2024-03-27 13:58:3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医学院附属淮海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 EPC总承包已由长治经济技术开  

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项目代码:2308-140466-89-01-2059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医学院  

附属淮海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 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一栋门诊医技综合楼及室外配套,总建筑面积为12419.26㎡,其中地  

上建筑面积为10896.52㎡,地下建筑面积为1522.74㎡,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门诊医技综合  

楼1栋,地上6层、地下1层;新建汇流排等室外配套工程。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招标内容:长治医学院附属淮海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本工程各项建设许可手续的办理、施工图及室外配套设计、施工、交竣工验收  

及备案、保修等具备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作。  

施工承包人负责开工前建设手续、竣工前的各专业验收手续、竣工验收手续、各种备案手  

续的办理;地基处理和地基处理后检测、工程建设施工,资料档案整理并移交、后期工程保修  

等工作内容;达到本工程使用功能要求 。  

设计人负责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交底、配合办理相关图审、合格证、后期服务等工作。  

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阳门南路 102号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纸设计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符合国家和地方建筑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总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总承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总承包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工程专  

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资格,施工负责人  

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资格,项目经理可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须具备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  

主体“黑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如是联  

合体各方均提供)。  

3.5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  

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须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承包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  

3.6 投标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和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须含设计负责人、项  

目总承包负责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是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  

员,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  

3.7 企业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8 第三方出具的 2022年或 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9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0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10.1 本次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 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  

位,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10.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  

共同分担合同义务;  

3.10.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  

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10.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于 2024年 3月 27日至 2024年 4月  

29日(登录后查看)下载  

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 4月 29日 9时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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