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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乌鲁木齐分公司沙区分局房产置换委托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 乌鲁木齐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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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4年乌鲁木齐分公司沙区分局房产置换委托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主要为了加强资金回笼,降低欠费风险,分公司针对沙区分局欠费拟采用房产置换委托代理服务的方式进行收回,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 采购估算金额:157500元(含税)。

1.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4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四个标段,参选人可对多标段进行参选。但兼投不可兼中,每家参选单位只能中选一个标段。评选顺序为标段一至标段四,若参选人成为1个标段的中选人,则该中选人不进入后续标段的评审。中选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序号

标段

采购内容

标段采购估算金额

(元/含税)

1

标段一

房产置换委托代理服务

45000

2

标段二

7500

3

标段三

60000

4

标段四

45000

1.5 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如下:

(1)标段一:参选报价≤45000元(含税);

(2)标段二:参选报价≤7500元(含税);

(3)标段三:参选报价≤60000元(含税);

(4)标段四:参选报价≤45000元(含税)。

参选人参选报价大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报价依据详见比选文件)。

1.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标准。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条件:

2.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

2.1.2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22年3月1日至公告发布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的,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

2.1.3信誉状况:

(1)参选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参选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以下情形: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行政处罚信息名单,③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最近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到参选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4)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的截图,若为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5)查询路径:

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参选人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一律否决其参选资格)。格式详见第六章第九条《资格审查资料》。

2.2其他要求: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4月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9)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10)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1)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2)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14)与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5)与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6)与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18)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投标/参选,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中选资格。

(19)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涉及;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参选人为代理商的]:本项目不涉及。

2.4对联合体的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日,10时00分至19时00分。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参选的形式,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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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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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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