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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院(深圳)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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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井街道北环路(锦程路-宝安大道)交通整治工程,招标人为中交一公院(深圳)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所属地人民政府,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工程规模及特征: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西起锦程路,东至宝安大道全长约4.1km。现状道路宽32-67m,其中锦程路-岗头路段为双向6车道,岗头路-宝安大道为双向8车道。

2.2招标内容:招标采购物资为沥青混凝土,数量暂定为33040.68吨(含SBS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混凝土、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交货地点为沙井街道北环路(锦程路-宝安大道)的施工现场,供货日期为2024年4月至2024年10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沥青混凝土生产及销售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注册,必须具备所供货物生产经营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资格证书(指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目录,或者属于强制性认证制度、特殊行业安全生产许可和核准制度的货物产品),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且满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要求。

(3)投标产品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近二年的质量检测报告。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并有对应的记录;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应合同过程中,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投标人没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或其它方式骗取合同的不良行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其他相关的权威网站(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信用监管公示平台)的关于其无行政处罚或无失信记录的截图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合格生产厂家或供货商。

3.2具体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6日12时00分至2024年3月31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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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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