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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枢纽职工值班用房(南楼)外墙防水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泰州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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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ZZCHY2024009

2、项目名称:高港枢纽职工值班用房(南楼)外墙防水维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元):贰拾玖万圆整(¥29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元):贰拾玖万圆整(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超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

6、建设内容:高港枢纽职工值班用房(南楼)外墙防水维修工程包含铲除局部粉刷层并恢复、喷涂外墙水包砂真石漆,女儿墙压顶维修等。(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

7、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工程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与工作单位(投标人)一致。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9月-2024年2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至少一名应具有高空作业操作证;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存在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 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供应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 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的形式提供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2点00分至5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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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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