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210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室外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 P52********TZ 预算金额(元):********.04 最高限价(元):标包1:********.04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室外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04 简要规格描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因工作需要,现需委托**院室外绿化养护管理(还需包括建筑物屋顶绿化、天井庭院绿化等),室外绿化养护管理主要包括植物养护和绿地管理(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材料(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告时间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期前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截止期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5、供应商须承诺:在“****网站、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6、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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