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赣榆港区防波堤二期工程(B段)环境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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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赣榆港区防波堤二期工程(B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金东方港口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现对连云港港赣榆港区防波堤二期工程(B段)环境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环境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赣榆港区是连云港港新开辟的港区,位于连云港区北侧海州湾内,绣针河口与龙王河口之间,北邻山东省日照市。港区后方有沿海高速、204 国道等主要交通通道。
防波堤二期工程总长为7601.977m,按其位置分为三部分:A段——现有东防波堤的延伸段,长1201.977m;B段——规划航道口门南侧离岸段,长2400m;C段——接岸段,长4000m。
本次招标防波堤B段为离岸式防波堤,基本依赖水上施工完成,泥面高程约为-7.0m,主体结构的尺度和构造与 A 段防波堤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堤顶标高较A段防波堤低,为6.5m。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环境监理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FBD-B-HJJL标段,环境监理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承担全面核实设计文件与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的相符性任务;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督查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建设期环保宣传和培训,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好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确保环保“三同时”的有效执行,以巡查方式为主,以驻场、旁站方式为辅实行环境监理工作;发挥环境监理单位在环保技术及环境管理方面的业务优势,搭建环保信息交流平台,建立环保沟通、协调、会商机制;协助建设单位配合好环保部门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
2.3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涵盖工程准备、施工和环保验收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完成本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止。(施工期服务计划完工时间为24个月。)
3.投标人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企业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3项环境监理工作(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需清晰反映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名称、合同内容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且具有生态环境工程系列(专业)正高级职称;
②项目组成员要求:项目组至少应配备1名具有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或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和3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组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近六个月(2023年8月~2024年1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5)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 03 月 21 日至2024年03 月26 日15:00;
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 月 26日 15时00 分。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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