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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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竞争性谈判公告
宜城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YYC-ZFCG202403FW-0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84-2024-00095
3、项目名称:宜城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61.5(万元)
6、最高限价:61.5(万元)
7、采购需求:
宜城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自愿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旧证)或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新证)。
6.2信用承诺: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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