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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污染土壤处置项目(一般固废)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连云港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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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项目名称: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污染土壤处置项目(一般固废)

预算金额:9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落实江苏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速推动园区内关闭退出企业的“两断三清”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政发〔2020〕94号)、《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环境管理要求》(苏化治办〔2019〕3号)、《连云港市化工生产企业关闭退出验收办法》(连化治办〔2020〕14号)等文件要求,拟对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污染土壤处置项目(一般固废),待处置污染土壤约3万m3。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格式。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招标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0日至2024年03月2723:59:59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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