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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法院“智慧法院”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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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2.项目名称:江宁区法院“智慧法院”项目

3.预算金额:

分包号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1

5050.394

2

100.806

3

72

总预算:5223.2万元

4.本项目最高限价:

分包号

是否设定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1

5050.394

2

100.806

3

72

总最高限价:5223.2万元。

5.采购需求(简介): 分包一:江宁区法院“智慧法院”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658号,本项目涉及统合业务新楼建设及统合业务老楼改建,为适应江宁区法院审判及办公业务开展,本项目须对江宁区法院新老楼进行配套的法院信息化相关系统建设。

分包二:对江宁区法院“智慧法院”项目智能安防管理系统、智慧庭审系统、数据资源虚拟化系统配套服务器进行采购。

分包三:对江宁区法院“智慧法院”项目配套电脑进行采购。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

分包号

交付期(天)

维保期(天)

1

180

1095

2

60

1095

3

60

1095

 

 

 

7.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全部货物制造商为小微企业的,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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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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