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县磋商采购-2024-3 2、项目名称###县高级中学树蕙园学生餐厅二楼食堂餐饮委托**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6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县磋商采购-2******** ###县高级中学树蕙园学生餐厅二楼食堂餐饮委托** ******** 0 是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县高级中学树蕙园学生餐厅二楼食堂餐饮委托** ,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基本服务要求”。********本采购项目为单价招标,预算单价为:管理费********.00元/年,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预算单价的按无效标处理。备注:因系统原因最高限价栏必须填写数字,故最高限价栏暂填写为0元,实际本项目无最高限价。 6、合同履行期限:6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1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5)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所服务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任一)。********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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