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某单位部分围墙维修工程项目(二次)
2、项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
3、招标范围:甘肃省某单位部分围墙维修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5、项目估算:95万元。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且无“三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独资)和外商、港澳台商投资背景(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09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09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3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8、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质量负责人1名、安全生产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量(检)员1名、安全员1名)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中标后不得更换;
9、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无财产冻结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10、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及“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证明资料);
11、根据《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进入后续评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3月12日18时00分至2024年3月19日18时00分;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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