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2024年度深圳市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标准化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单位:元):人民币壹佰柒拾万零柒仟元(1,707,000.00)
4.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壹佰柒拾万零柒仟元(1,707,000.00)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2024年度深圳市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标准化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
一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复印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如为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联合协议书》)
(3)供应商如分包给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适用于允许联合体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各方成员共同签署《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自定,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在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和各参与方各自承担的工作、义务和费用等情况。
10.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合规性书面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1日至2024年03月22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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