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轨道御水江岸项目一标公共区域精装设计(重)比选人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名称:轨道御水江岸项目一标公共区域精装设计(重)。
项目概括:轨道御水江岸项目一标段主体总承包工程建筑群由4栋高层商品房(28#楼15层,29#楼27层,30#楼24层,31#楼27层)、14栋多层商品房(2#楼4层,3#楼4层,5#楼4层,6#楼4层,7#楼4层,8#楼4层,9#楼4层,10#楼4层,11#楼4层,12#楼4层,13#楼4层,15#楼4层,26#楼8层,27#楼8层)及商业配套、地下室(1层)、大门(58#楼1层)组成,总建筑面积95344.7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1559.57平方米,地下室面积33785.19平方米。
比选内容概括:轨道御水江岸项目一标段公区精装修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公区精装修设计面积暂定为2517.73平方米,设计服务包含方案设计及工程估算、效果图、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概算等设计成果、施工阶段配合。
上限控制价(含税):397378.60元。比选申请报价高于上限控制价(或分项上限控制价)的比选申请文件将按否决比选申请处理。
合同服务期:自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设计周期:概念方案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且乙方收到甲方设计任务书后5日内提交成果;正式方案及效果图设计阶段(含深化方案设计和扩初方案设计)概念方案经甲方书面确认后10日内提交成果;施工图设计阶段正式方案经甲方书面确认后20日内提交成果。
项目地点:南宁市江南大道以南、邕津路以西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无。
3.3业绩条件:比选申请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承接过(完工/在建项目)1个及以上房地产项目公区精装修设计业绩,单个业绩合同金额达30万元及以上。
3.4 人员要求:无。
3.5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比选申请资格的处罚期内,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比选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
6.比选申请截止时间
6.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4年 3 月 15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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