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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轮式及工程车辆装备维修器材定点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内江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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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某部轮式及工程车辆装备维修器材定点供应项目
项目编号:2024-JLDJAC-W1003/JMRH-2023-1260005
三、招标范围
序号 采购范围 采购内容 全年采购预算约(万元) 服务期限 交付地点 交货方式 交货时间
1 轮式及工程车辆装备维修器材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 轮式车辆维修器材180万元;工程车辆维修器材50万元,共计230万元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内 江苏省徐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按招标人要求执行,送货上门 招标人指定时间
本次招标不分包
投标人须对标包内所有器材进行投标报价(优惠率)和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招标目录外器材价格,按市场销售价×(1-优惠率)或采购价×1.3确定,由供应商提供市场销售价(采购价)凭证。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
4.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7.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9.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未被军委装备发展部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
12.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
1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独立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部队装备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实施要求
1.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需具备所投货物例如山东玲珑轮胎、贵州前进轮胎、风帆蓄电池、灯塔蓄电池等同水平制造商销售授权书。
2.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内应具备本项目生产(销售)范围。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登录后查看)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5日(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3)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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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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