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安市小北湖林场林下刺五加种植项目,已由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审批[2023]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森塔农林生态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森塔农林生态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安市小北湖林场林下刺五加种植项目。
2.2建设地点:宁安市小北湖林场。
2.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6000亩嫁接红松的种植、6000亩林下参和4500亩刺五加的种植,林场防火视频监控、森林病虫害防治以及进行必要的道路修缮。
2.4招标控制价:15788932.71元(其中:林下刺五加树苗采购招标控制价为:9951269.88元;林下刺五加种植招标控制价为:5837662.83元);
2.5招标范围:林下刺五加树苗采购和种植、养护、土地整理、人工、机械、肥料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0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4月08日。总工期365日历天(备注: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7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同时提供关于购买苗木质量保证承诺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02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4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要求:参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配备,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人,材料员1人*人,机械员1人*人,劳务员1人*人,资料员1人*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01月01日起-2022年12月31日止)的资产负债情况,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招标项目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内(2021年02月01日起至投标登记截止之日)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档案,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于2024年03月08日19时00分至2024年03月15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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