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工程小红门再生水厂至亦庄新城第二根再生水调水干线工程已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京技管(审)〔2024〕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工程出资比例为100%。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起点为五环路亦庄桥西北侧绿地,终点为京沪高速东侧。具体建设地点以规划许可文件载明的地点为准。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新建DN1000~DN1400毫米再生水钢管12943米,其中DN1200~DN1400毫米输水干线10601米,DN1000毫米输水连接线2312米。预留DN1000毫米支线30米。顶管长度1080米,新建顶管坑71座,拉森钢板桩支护长度3742.60米。具体建设规模以规划许可文件载明的数据为准。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24044.41(万元)
2.3本工程的计划工期235日历天
2.5本工程的招标范围小红门再生水厂至亦庄新城第二根再生水调水干线工程中包括的再生水管线工程、道路破除与恢复、绿化恢复、树木挪移、管线保护及改移(不含电力及电信工程)等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相对应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本工程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资格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其他信誉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4年03月08日16时00分至2024年03月13日16时00分,(登录后查看)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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