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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嘉峪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建设过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嘉峪关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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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建设过程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最高限价:120(万元)
采购需求: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一)“无废城市”前期调研工作、(二)现场勘查资料收集工作、(三)《嘉峪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无废城市”方案》)编制、(四)专家评审征求意见工作、(五)“无废城市”建设过程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3)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4)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5)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投标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3-06至2024-03-26,每天上午23:59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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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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