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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生态环境污染源智慧监控系统平台及设备运行维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呼和浩特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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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污染源智慧监控系统平台及设备运行维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呼和浩特市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及黑烟车智能监控识别系统运维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9,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2024年呼和浩特市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及黑烟车智能监控识别系统运维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09,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同包2(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排污监控系统管理端系统运维、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运维、网络运维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排污监控系统管理端系统运维、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运维、网络运维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同包3(呼和浩特市全污染源智慧监控可视化平台运维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1,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呼和浩特市全污染源智慧监控可视化平台运维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1,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6日至2024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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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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