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中江县中医医院病理科实验室废液处理服务
2. 采购人:中江县中医医院
3.地址:中江县一环路北段818号
4.采购预算:3万/年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一年一签订。
二、采购项目简介: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病理科产生的废液属于化学性废物,须用病理废液转运桶收集、专用车辆运输后统一处理。
拟采购明细:病理科产生的所有废液
供应商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登录后查看)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投标产品的资格、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
1、产品来源合法承诺书。
2、服务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招标文件自2024年3月5日至2023年3月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1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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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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