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沈阳市大东区、沈河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一期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备案。以沈发改审字[2023]1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市大东区、沈河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 该工程计划对沈阳市大东区、沈河区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燃气管网及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具体包括:燃气管网抽换改造74.581公里(大东区33.781公里、沈河区40.8公里),燃气进户改造843处(大东区509处、沈河区334处),大东区设备夹层燃气进户改造32处;布设燃气管网泄漏在线监测系统3044台(大东区1280台、沈河区1764台);杂散电流排流46处(大东区26处、沈河区20处);燃气埋地阀门改造12座(大东区8座、沈河区4座);燃气调压站技术改造共46座(大东区21座、沈河区25座)。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保证金金额(万元)210101TP001022331001001沈阳市大东区、沈河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一期工程施工区域内改造、优化及废除燃气管道58.5?公里,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209不只面向中小企业50.0
4.工期要求:2024年04月15日开工至2024年11月10日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安装且子项目包含公用管道GB1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GB1级且包含PE专项)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GB1级且包含PE专项)(注:2019年6月1日前发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GB1级)(注:2019年6月1日后发证);(3)辽宁省外施工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取得《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揽业务信息报送单》;(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近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加盖社会统筹保险管理部门公章,或带有社会统筹保险管理部门公章的网上打印版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7日10:0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3月05日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11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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