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张家沟流域乌木镇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大竹县张家沟流域乌木镇山洪沟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达州市水务局、大竹县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达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大竹县张家沟流域乌木镇山洪沟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达市水务函[2024]18号;大竹县水务局关于大竹县张家沟流域乌木镇山洪沟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竹水务函【2024】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大竹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达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大竹县水务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竹水务函【2024】1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口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2.2 建设地点:达州市大竹县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河道疏浚1.8km,新建堤防1432m,其中左岸堤防第一段长305m,第二段长436m,右岸堤防第一段长256m,第二段长435m。加固易家染坊桥一座。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_近三年无亏损_(限定在3年以内)
3.3业绩要求:近______年(一般限定3-5年,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已完成不少于0个(0至3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注:《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招标人可以在投标人评审条件中要求投标人具备完成过不超过3个符合一定指标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对类似工程业绩的指标要求仅限于工程规模、总投资等量化指标,要求原则上控制在招标工程本身所对应指标的2/3以内。)
3.4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级别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_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_(专业、等级)技术职称。
3.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
3.7其他主要人员: / 。
(注:资质要求必须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人员资格要求必须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职业资格,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3.8本次招标 口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口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6日下载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3月26日09时 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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