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4-C2-00300-YNHM-0011
项目名称:元阳县小新街乡2024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特色酱菜加工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250
最高限价(万元):250
采购需求: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元阳县小新街乡2024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特色酱菜加工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预算金额:250万元;4、最高限价:250万元;5、计划工期:9个月(2024年12月完成项目验收、总结、审计);6、建设内容:(1)建设农副产品加工厂建设600㎡;(2)恒温房建设100㎡;管理用房共建2层(200㎡);(3)场地硬化700平方米;(4)挡墙建设650m³;(5)彩钢瓦建设500㎡;(6)农副产品交易场所附属设施1项;(7)水电改造1项;排(污)水工程1项;(8)安装农副产品设备1套;7、项目地点:小新街乡小新街村委会;8、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合同段进行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9个月(2024年12月完成项目验收、总结、审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这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3-05 00:00至2024-03-12 12: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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