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燕山分公司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燕山分公司连续模试评价装置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燕山分公司连续模试评价装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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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燕山分公司连续模试评价装置招标(WZ20240305-3833-1785-B1)招标人为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燕山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燕山分公司连续模试评价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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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催化剂连续评价装置316L 1-3L/h | 1.00 | 套 | 包1-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燕山分公司连续模试评价装置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承诺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供货。 3.1.7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8 投标人报价须进行详细分项报价,分为设备部分(按设备清单逐项报价)和其他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费,安装调试费,差旅费,项目管理费等,合计到人工时)两部分,如未进行分项报价视为无效。 3.1.9 投标人(或生产商)业绩:近3年(2021-2023年),反应釜相关设备制造业绩不少于3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发票等凭证复印件,以备查询。 3.1.10 投标人须执行招标人提供的主要设备技术要求,采用“或相当于”的设备、材料须征得招标人书面确认同意后方认同为属于“或相当于”的产品。 3.1.11 投标人须根据技术规格书提供符合本套实验装置的PID图,非标设备图纸和设备清单及其详细参数等,工艺流程及控制均须满足技术要求。 3.1.12 所提供装置各模块内的设备、产品技术资料真实,实物的技术指标必须与投标技术文件保持一致。须对所提供各模块的主要功能、技术指标进行详细响应说明,只响应“满足”无具体内容视为无效。 3.1.13 接受生产商(集成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4日 8:00时至2024年3月11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13日09:00时 |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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