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新疆长途传输局普服维护服务项目,本项目所属光缆线路的巡检巡回、隐患排查、故障处理、障碍抢修,移动网基站及设备的巡检巡回、隐患排查、故障处理、基站充电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 采购估算金额:8962264.15元(不含税)。
1.3服务周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1.4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5 服务地点:新疆。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报折扣,光缆维护、基站维护、基站充电投标折扣<1.00,光缆抢修投标折扣<0.7,投标人投标折扣报价大于最高投标折扣报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报价依据详见招标文件)
1.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条件: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到投标截止时间合法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相关主管部门核发)(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
②投标人须具备到投标截止时间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主管部门核发)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2年03月0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的,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
2.1.4信誉状况:
(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以下情形: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行政处罚信息名单,③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的截图,若为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5)查询路径:
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投标人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一律否决其投标资格)。格式详见第六章第九条《资格审查资料》。
2.1.6联合体的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2.2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3月26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3月26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3月26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02日08时00分至2024年03月07日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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