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港西港区22#、23#泊位适粮化改造提升及散粮筒仓等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已由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备〔2024〕2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港口资产管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用地位于秦皇岛港西港区杂货公司22#、23#泊位及戊场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总容量为20万吨的粮食钢板仓(20个1万吨仓)以及配套建设变电所(箱变)、粮食接发站、提升塔、铁路发放线等设备、控制系统及道路、消防、给排水等辅助设施;己码头前沿场地硬化;沿己码头堆场南侧建设混凝土道路;散粮装车棚内粮1线、粮2线铁路延长。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含设备工艺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含供电、照明系统设计)、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技术规格书编制、设备详细设计(含控制系统设计)、配套海关监管设施设计、消防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设计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2.3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全部设计成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商务粮行业甲级资质。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粮食储运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中不体现项目特征,则需出具设计批复文件或者业主证明作为证明材料)。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或结构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各分项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1 09:00至2024-03-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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