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鸡东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及中医馆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1196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鸡东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及中医馆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竣工并交付全部工程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入库。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
5、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6、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须提供至少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明细,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另应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质量员应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技术类职称,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须证企相符(不适用证企相符要求的证书除外)、证书有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供应商(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磋商,核查路径为:
11.1“信用中国”;
11.2“中国政府采购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7、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9日 至 2024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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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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