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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井街道网格综合管理中心东塘片区食堂临时餐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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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377-2416HZXD533F
2.项目名称:沙井街道网格综合管理中心东塘片区食堂临时餐饮管理服务
3.预算金额(支付上限):484,400.00元
4.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沙井街道网格综合管理中心东塘片区食堂临时餐饮管理服务 1项 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书 /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分包、转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内容不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指引”要求的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如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者,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2)截至开标时间为止,未被深圳市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指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必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和报名时间: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6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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